辽宁长安网讯 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兴城市税务局详细梳理涉农企业和农业合作社适用的税费优惠政策,组织青年志愿者到“田间地头”开展涉税辅导和税法宣传。
“春季,实际上是大棚蔬菜管理的关键时期,也是防治病虫害的最佳时间。”兴城市红崖子镇凯琳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财务负责人彭先生为税务干部介绍道。
在蔬菜大棚内,税务干部与合作社工作人员一同查看蔬菜长势,宣传解读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等税收优惠,并对申报纳税、开具发票、缴纳社保费等纳税人关心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现在税收优惠政策这么好,下一步,我们还想扩大种植面积。再打造一个生态采摘园!”彭先生表示。
兴城市税务局将持续聚焦涉农企业发展,借力税收宣传月播撒“便民春风”,为乡村全面振兴贡献税务力量。
编辑:王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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