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本溪市把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为重要工作抓手,结合全省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作了进一步延展和深化,决定从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在全市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年”活动,推动各县区、各部门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和途径,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全力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为此,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了《本溪市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月17日,市委召开工作会议,在全市正式启动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年”活动。会议要求要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对各类不稳定因素,要进行滚动式、全方位排查,重点排查房地产、金融、劳资关系等领域的矛盾纠纷,努力掌握各类风险隐患底数,务必做到及时发现、有效化解。要开展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活动,抓好源头治理。创新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确保将各种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
同时,为保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本溪市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下设综合调研、督导检查两个专项组,深入各县区、各部门指导推进工作,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此外,本溪市综治委还将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宣传和展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并把这项工作纳入综治考评体系,严格考评。
本溪市要通过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年”活动,进一步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矛盾排查化解机制、主体责任机制,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规范化、多元化、常态化。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行政调解的防线作用和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深入排查和化解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努力实现“一降一升”,即各类矛盾纠纷发生数量逐年下降,矛盾纠纷化解率逐年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