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北京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除包括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在内的一些常规动作外,还将审议备受关注的民法总则(草案),这也成为媒体和百姓关注的焦点之一。
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婚姻家庭、缴纳物业费这种具体的事情,每个人的衣食住行、经济活动都离不开民法。它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须臾不可或缺。
我国曾在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末80年代初起草过民法,但都因为缺乏必要的社会条件而没有成功。
1986年4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通则,结束了中国没有系统的民事立法的历史。此后近30年间,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主干的民事法律陆续颁行,立法技术不断进步,制定一部完整的民法典的条件时机已经成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编纂民法典”;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民法总则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具有统领性作用,它将全面确认人的各项民事权利,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自2015年3月启动,到此次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其间民法总则(草案)共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并三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开门立法”的程度在国家立法史上都较为少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对媒体介绍,草案共收到15503人次提出的70227条意见,足见百姓关注度之高。
据相关媒体报道,此次提交大会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共有11章,涉及民事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等主要内容。其中多项“新规”都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比如,增加保护胎儿利益的规定,下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最低年龄至6岁,完善监护制度,保护见义勇为行为等等。
此次,民法总则草案将进一步审议、修改,并交付表决。按照民法典“两步走”立法规划,民法总则草案通过后,各分编(目前考虑分为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等)编纂工作将随之启动,力争于2020年3月形成统一的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