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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扣车遭遇暴力抗法 多方联动实现高效执行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于跃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2-09-22 13:31

  本报讯 近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到千里之外的山西省阳泉市扣押车辆,过程中意外遭遇案外人暴力抗法,经当地法院和公安机关的联动协作,最终成功将车扣押回沈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7年年底,该案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李某借给刘某4万元,还款日期为2018年11月,刘某逾期未偿还。经法院判决后,刘某仍然没有偿还,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于2021年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某名下的一辆奥迪牌小轿车的档案,在确认车辆所在地点后,沈河区法院执行局法官郭良带着法院干警直奔千里之外的阳泉市,计划将车辆拖回沈阳。

  就在沈河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正欲拖车时,路边突然窜出一中年男子,迅速拉开车门发动车辆,干警第一时间上前阻拦,并告知该车辆已经被法院查封。该男子仍不管不顾,猛踩油门将车辆开走,所幸无人受伤。鉴于该男子的行为已构成暴力抗法,郭良立即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寻找该男子。

  当地公安机关工作十分高效,迅速找到了该男子张某及车辆,张某主动联系了郭良,并递交了相关说明证实材料。原来,2018年2月,即被执行人刘某在与申请执行人李某签订借款合同后的一个多月,又与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车辆质押借款合同,将上述车辆质押给了该公司,借款17.5万元,借款时长为1个月。2018年3月,因刘某逾期未偿还借款,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案外人张某、被执行人刘某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将债权及上述车辆的质押权一并转让给了张某。也就是说,将车开走的张某并未取得上述车辆所有权,只获得了该车辆质押权。

  “你虽对车辆享有质押权,但不能对抗法院强制执行,刚才你的行为已经构成暴力抗法了!”郭良严肃地进行释法明理后,又耐心地做普法工作,“我们把车扣押走,你可以到沈河区法院提异议维护自己的权利,想要解决问题,得走合法途径!”听到这儿,张某深受触动,主动将车辆交回,并态度诚恳地表示,十分懊悔给法院工作带来了麻烦,希望法院能给自己机会改正错误。

  目前,涉案车辆已经顺利运回沈阳,下一步将依法进行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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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