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6日,“沈阳市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围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相关工作进行新闻发布。
2024年3月,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作为我省首批试点单位,近两年,沈阳市检察院选取辖区内6个县区级社区矫正机构及下辖的70个司法所进行“会诊把脉”,开展常规巡回检察4次、交叉巡回检察2次、专门巡回检察2次,对发现的各类问题依法监督纠正。
在抓实巡前准备工作,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沈阳市检察院首先根据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和本地区实际,前期对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和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开展摸排,而后选派精干力量,实行“1+3+N”交叉入组模式,抓好责任落实。同时,巡前组织开展“业务讲堂”等专题培训,切实为巡回检察组成员“充电蓄能”。
在抓实巡中重点监督,着力提升工作质效方面,沈阳市检察院注重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与日常检察相结合,采取“看、谈、访、查”的方法,努力实现“1+1>2”的监督效果,针对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门巡回检察,依法监督收监3人,严防“纸面服刑”。巡回检察中,针对法律适用和司法实践有争议的案件开展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助推检察履职提质增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在抓实巡后跟踪发力,着力推动整改到位方面,沈阳市检察院巡回检察后,向社区矫正机构及时通报反馈巡回检察意见,并注重问题整改落实常态长效,强化监督效果。同时,沈阳市检察院与沈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联合举办“社区矫正监督+心理健康讲座”同堂培训,从而增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及检察监督工作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