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1日,全省第七批员额法官入额遴选审议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副主任牛克乾主持会议。
据悉,本次遴选审议工作的“重头戏”是设置面试环节,由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书面材料后,对办案经历和履职经验较少的建议入额和递补入额人选提出需面试意见,在遴选会议中进行面试考察。
“下面请各位委员对沈阳地区建议入额人选提问……”
9时20分,省高级人民法院汇报全省法官遴选工作总体情况后,面试准时开始。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身处大连市的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审议工作。
屏幕连接沈阳、大连两地,13名委员正襟危坐,每人面前都放着“考生”材料。通过视频连线可以看到各个“考生席”,尽管“屏对屏”,考试气氛依旧浓郁。
“你曾经在人民法庭工作,省法院提出‘强基工程’,请谈谈人民法庭重点工作和面临的问题……”
“你认为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最重要的理念是什么?”
“你的材料里写着‘该同志调解能力较强’,请详细说说体现在哪些方面?”
两个多小时的面试环节,委员们不断抛出问题,对审议人选的履职能力和专业知识进行了严格的考察。
“面试是委员审查书面材料后,根据自身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进行提问,问题都是开放性的,不提前预设。面试不是为了考住遴选对象,而是为了通过答题检验审议人选的办案经历和逻辑思维能力。”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此次增加面试环节,是要传达注重一线岗位办案经验的遴选导向。
据介绍,本次遴选采取分别审查资料、反馈交流审查意见和集中审议表决的方式(面试环节设在此部分)进行。其中,在分别审查资料阶段,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独立对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提请审议的拟入额法官和递补人选进行审查,形成评审意见。在反馈交流审查意见阶段,省法官遴选委员会以集中反馈的方式与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沟通入额人选情况。在集中审议表决阶段,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介绍全省法官遴选工作总体情况,并以地区为单位,汇报拟入额人选情况,委员逐一进行审议表决,并对部分拟入额人选围绕履职能力进行面试,最终遴选产生员额法官建议人选432人、递补人选76人。
按照《辽宁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章程》和《辽宁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遴选工作规则》规定,全省第七批员额法官入额遴选审议工作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官拟入额建议人选和递补人选名单将在辽宁长安网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