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规范化建设既是规范法院司法行为的需要,更是提升司法服务的需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规范化建设年”为载体,推进司法改革,保证公正司法,优化诉讼服务,建设过硬队伍,使法院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和谐发展的良好势头。

法官上街普法
关键词:制度建设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司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
今年以来,营口中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司法公开、廉政建设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及法院自身建设的重点,狠抓制度建设,促进干警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做起,从改正不规范的行为做起,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科学施策,进一步完善司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建立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见证执行长效机制,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定期通过电子平台向人大代表发送工作信息、工作简报和《营口法苑》。建立公文、办公、人事、财务、车辆、调研、机关管理等工作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工作格局,逐步推进法院工作规范化。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口中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干警积极参与的有效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并建立了例会、报告、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工作机制,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工作,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评价机制。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实现反腐倡廉的总体目标结合起来,使各项阶段性任务的指向与总体目标要求相一致,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整体性。
关键词:案件质量
提高案件质量,完善案件审判管理机制
营口中院建立审判、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强化院、庭长管理职责的审判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为有效应对案多人少的矛盾,采取了优化组合人员、科学分流案件、加强委托送达等举措,建立院、庭长领导办案、综合部门审判人员办案制度,激活法院内部办案潜能。对未结案件,逐案分析原因、明确承办人和完成时限。开展执法评查活动,对所结案件分为实体处理、程序适用、法律文书制作和卷宗装订等方面,抽调部分案件逐项进行检查。对改判、发回重审、提起再审的案件逐件提交审委会进行讨论,逐案剖析,找准质量问题,使干警共同吸取教训,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严格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严格案件审限管理,提高案件审限内结案率,做好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不断提升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和质量。对案件审理质效指标坚持每周通报,每季度进行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不断总结审判、执行工作经验,并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出有针对性的举措。
关键词:管理体制
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
司法改革是人民法院今年的一项硬任务。营口中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制定完善《司法改革试行方案》,健全院、庭长对合议庭的监督制约,实现充分放权和有效监督的有机统一,保障审判公正、高效、廉洁。实行扁平化管理,去行政化,全面实行审判长、执行长负责制。放权给合议庭,权责进一步明晰。全面启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将原来的13个业务庭分解为25个合议庭。设立4个专业法官会议,统一裁判尺度,提出新类型案件指导意见。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结案率、服判息诉率明显好转,当事人满意度不断上升。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注重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审委会研究案件数量在逐步减少。
此外,营口中院制定出台了《法医司法鉴定对外委托操作规程》,全市法院法医司法鉴定对外委托工作统一归口管理,所有法医司法鉴定对外委托案件全部由市中院统一委托。对外委托鉴定机构的选定采取公开随机的方式,不允许当事人协商选择,选择范围原则上为在营口中院备案的鉴定机构。认真审查委托手续,审查合格后方能由摇号操作员进行随机选定。要求司法鉴定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对司法鉴定人员拒绝出庭,承办人不予以采纳鉴定意见的,要求专业机构退回鉴定费用,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关键词:化解矛盾
努力化解矛盾,创新建立信访机制
营口中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强化群众观念,坚持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工作重心下移”这“四个必须”,以及“预防评估、约期接谈、责任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这“五项制度”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完善“诉访分离”工作机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按照诉讼程序解决诉求,更好地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还开展视频接访,与最高院、省高院对接,从而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对不符合受理要件的,及时告知补齐材料。对申诉反映的诉求,依法审查甄别,提出处理意见。对审查发现原审裁判确有错误的,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对已经多次审查,原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并无不当的,明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已经丧失或者充分行使完毕,并做好释法明理和教育息诉工作。对经多次说服教育仍不肯息诉罢访的,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做好教育帮扶和矛盾化解工作。继续推行院长全天候接访、副院长每周轮值半天接访,切实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置到位。
关键词:服务
群众需求+中心工作,强化便民服务机制
营口中院积极推行立案登记制,健全立案工作流程和服务工作机制,促进司法改革。严格遵守“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原则,畅通诉讼渠道,保护群众合法诉权,维护诉讼秩序。培训立案法官具备“火眼金睛”的能力,严防少数当事人的虚假诉讼。对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案件,向当事人充分说明,告知救济途径或部门。实行电脑统一随机分案、排期,坚决杜绝人为分案,实行全地区立案系统联网。积极做好立案风险防控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提前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合理诉讼。采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方式,解决纷争、化解矛盾,诉前解决当事人的争议,缓解审判压力和信访压力。
贯彻“四心”为民要求,要求立案窗口人员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办事高效。针对诉讼服务中心环境差、功能少、阴暗寒冷等问题进行了改造,配齐了工作人员。设立8个开放式窗口,配备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在诉讼服务中心增加了诉讼风险提示、诉调对接、法律法规阅览、大屏幕滚动开庭公告、文印、休息、饮水等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事人的需求。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平安营口”建设,多措并举强化法治宣传工作机制。组织法官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帮助企业构筑预防纠纷和防范风险机制,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之中。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该院网站、微博,通过与媒体合办以案说法栏目、召开新闻发布会、定期公示失信人名单等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努力营造人民群众积极学法、用法、守法和诚信的社会氛围。
此外,营口中院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建立为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产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机制,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印发了《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措施》等文件,全力助推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持。通过访项目、送服务的方式,达到解难题、促发展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