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我想咨询一下,去年我父亲去世留给了我一套房产,价值大概25万元左右,今年有人找我说我父亲生前向他借过30余万元。如果这一情况属实,我是否需要替父亲偿还这些债务呢?
辽宁登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蕊:继承人承担清偿义务应该在所得遗产范围内。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你只需偿还自己继承父亲遗产的实际价值部分。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是存在先后顺序的。民法典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