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8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行政案件审判特点、取得的成效,指出了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和行政诉讼中存在的问题,以案释法,扎实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
据介绍,从2017年至2020年,丹东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954件,审结1854件。丹东中院受理二审行政诉讼案件640件,审结650件。全市各基层法院共受理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2775件,共审结2775件。几年来,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收案量增长速度放缓,行政争议所涉领域仍相对集中,主要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房屋登记、林业以及土地行政管理领域。同时出现申请医疗保险费用、退休审批等新类型案件。
丹东全市法院通过释法明理、要求行政机关自行纠正不当行政行为、满足合理诉求等方式调解、撤诉432件,驳回诉讼请求643件,监督支持依法行政。
丹东中院分析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主要是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积极、不适当履行法定职责,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滥用职权、超越职权,行政行为明显不当。主要存在的问题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有待改进,行政复议的职能作用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
根据行政诉讼审判情况,丹东中院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建议,要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意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多元化解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丹东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审判机关将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纠纷,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对法治环境的信心,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