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升执行效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紧扣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记者从该院执行局了解到,某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林某欠银行本金380余万元一直未还。考虑到林某仍在经营一家精米加工公司,且该公司也是被执行人,为保证中小企业能够周转运营,法官给了林某一定的时间,但林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债务。日前,法官查封了林某名下的一套住宅决定依法拍卖,限期林某责令腾空,并将林某拘传回法院。林某表示不同意腾房,并声称自己无法履行债务,法官决定依法对其实施拘留。根据目前的相关流程,需先给拟送拘人做核酸检测,做完核酸检测5小时后,林某忽然转变态度,说可以由家属代为履行100万元,当日晚,100万元顺利打入了申请执行人的银行账户。
下一步,沈河区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履行司法为民职能,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