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充分结合教育整顿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实践“我为群众办实事”,该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紧盯群众司法需求,合理运用“小额诉讼程序”,推进诉讼加“速”、程序减“束”,真正做到为诉讼群众省钱、省时、更省力,以审判小事体现为民实事。
“这笔赔偿拖了好几年了,之前一直犹豫不想走诉讼,因为觉得诉讼时间太长、程序复杂,诉讼费还要垫付,真没想到打官司现在这么快,而且还能预交一半的诉讼费,法院给老百姓办实事啊!”拿到判决书后,原告尹某激动地说。在一个忙碌而充实的下午,该院民一庭法官鄂淼累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25件,庭后法律文书即时送达,赢得案件当事人的充分认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系列案件的25名原告均系同一房产项目的购房者,因开发商逾期办理房证,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该批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承办法官鄂淼及时与原、被告沟通,研判分析案件情况,确认该批案件法律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且标的额不大,属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基本条件。为进一步保障诉讼权益提速保质,鄂淼合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迅速组织庭审,当庭完成宣判,文书立等可取,充分利用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速裁模式,从简从快办理民生案件,实现了让正义加速、让司法便捷、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