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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青到抚顺法院调研时要求把大局观念融入到执法办案的实际工作中去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严怡娜 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21-04-15 09:50

  本报讯 4月1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赴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章党人民法庭,就服务保障大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进行调研。

  在章党人民法庭,郑青表示,章党人民法庭在章党镇建立“法官工作室”,形成抚顺“一委两室三中心”工作体系“章党样本”,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要加强法庭建设,将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工作重点,在诉源治理、矛盾化解、服务群众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郑青全面考察了望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各区划功能,认真体验院长电子信箱、诉讼风险评估系统、智能导诉系统等,详细了解各系统使用情况,向调解员逐一询问诉前调解的案件类型和数量,翻阅卷宗察看调解案件详情,就案件受理、多元调解、专业化审判和以雷锋精神为核心的法院文化与在场领导进行交流探讨。郑青要求,要认真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综合治理格局,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效能;挖掘宣传好以李震为代表的先进典型事迹,弘扬英模精神,树立新风正气;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创新司法为民举措等相结合,以实际工作成效检验教育整顿成果。

  郑青在抚顺中院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海涛的工作汇报并给予肯定。就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大局工作,郑青要求,人民法院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只有将法院工作放在大局中推进才能有为有位。要坚持对标对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把大局观念融入到执法办案的实际工作中去,切实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助力抚顺建设“两大基地”、发展“六大产业”、推进“三个融合”、建设“五个抚顺”的要求落地落实,通过法院的高质量发展来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要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把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要求融入到每名干警的思想中、落实到每一件案件的办理中。充分发挥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出台的《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办法(试行)》,把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深入推进“府院联动”工作,助力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共同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重要问题;要切实发挥基层一线前沿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树立强基导向,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建立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省法院将出台新时代辽宁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规划,不断改进和提升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促进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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