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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 始于“行”落于“实”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刘宇 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1-03-31 10:44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人民至上”为信条,立足审判工作,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向深入,把教育整顿的初衷高质高效地转化成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落地有声。

案件双方当事人接受法官调解

案件双方当事人接受法官调解

  行动中的“实事”

  3月18日,一起困扰双方当事人的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葫芦岛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合议庭还将双方需另行诉讼解决的二次手术费用问题也一并予以调解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法官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减诉累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赞扬。

  这是一起因工伤事故追偿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此案仲裁后,劳动者和用人企业均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用人单位不服判决上诉至葫芦岛中院。经多次调解,双方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对给付期限存在分歧。“我们对赔偿数额没有异议,只是苦于目前实际情况,无钱可付。”企业相关负责人吐露苦衷并表态,“只要八、九月份资金回流了,马上就能履行赔偿义务。”

  了解了企业现状,也得到了企业答复,案件承办法官又做起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工作。经调解,双方最终约定在4月15日与9月15日,企业分两次将赔偿款项16.5万元给付完毕。本案的调解结果,一方面使维权意愿迫切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另一方面使处于生产经营困境下的企业得以“喘口气”。

  “拖了好几年的纠纷,十几天就解决了,法官真是太给力了。”葫芦岛某物业公司负责人说。

  在3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业主因各种理由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依法判决业主交纳物业费,业主不服,上诉至葫芦岛中院。接收案件后,葫芦岛中院速裁合议庭充分了解每位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原因,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两个方面向业主释明其交费义务及不交费的法律后果。针对双方意见,合议庭找出了双方最佳的利益平衡点。最终,经速裁合议庭明理释法、耐心讲解,各业主均当庭履行了交费义务,并当庭提出撤诉申请。速调、速结实现了简易、快捷地处理案件,有效节省了诉讼资源,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

  “企业破产了,却没有确认我们的债权,谁来负这个责?”在葫芦岛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合议庭审理的某企业24件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中,案件的债权人情绪十分激动,生怕自己的钱“打水漂”。

  葫芦岛市某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其24件破产债权确认案件中有21件案件的原告方为自然人债权人,他们曾向该公司出借资金或因双方的买卖关系进而形成了案涉债权。知晓破产企业管理人未确认其债权后,诉至葫芦岛中院。

  合议庭收案后,高度重视,既考虑破产企业的负担,又兼顾减少债权人预交费用问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反复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在得知后期还将会有一批类案要进行破产债权确认诉讼后,案件承办法官又专程到破产企业管理人单位,认真分析案情,理顺破产债权确认程序,基本达成了对后续案件参照审计报告进行债权确认的工作方向,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减轻了债权人的诉累。

  行走中的“实事”

  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葫芦岛中院采取了走出去的策略,主动找问题,主动问问题,积极解决问题。

  3月19日,葫芦岛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庭长康永杰带队,专门到兴城市农村商业银行走访,了解银行在清欠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及需要法院配合的工作。银行方面表示,由于银行案件量大、标的大,导致需要交纳的诉讼费用较高。再就是案件审理期限较长,希望能在法律规定程序内加快办理速度。康永杰当场表示,法院会在坚持法律规定的原则下,配合省委对农信机构的清欠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及时审理涉农信机构案件,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符合规定的诉讼费用的缓减免工作,切实解决农信机构的困难。

  “银行企业要将风险控制关口前移,强化‘事先预防’,规范银行自身行为,从源头上堵塞风险隐患和漏洞。”葫芦岛中院副院长刘军、执行局局长田继民带队前往葫芦岛银行、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走访调研时,围绕助力化解金融风险等问题与银行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详细了解银行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征求银行对法院工作的建议。

  刘军表示,葫芦岛中院致力于积极探索和强化司法服务金融的着力点,充分挖潜,多措并举,助力金融机构抵御借贷风险、保障贷款安全,支持区域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良性发展。田继民表示,法院执行部门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过程中总结出的有效成果和机制,努力提高执行质效,主动作为优化服务,助力银行化解金融风险。法院将对银行方面提出的建议详细归纳梳理,深入探讨金融执行案件中的涉案财产处置和维权成本等各类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需求,近年来葫芦岛中院积极探索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搭建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完善全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借“我为群众办实事”契机,3月16日,葫芦岛中院立案庭围绕基层群众纠纷多元化解的主题,到龙港区马杖房街道西山坡社区和果园社区进行调研、座谈。

  调研主要围绕基层群众纠纷的主要类型及特点、纠纷解决的主要选择方式、法院参与纠纷化解的途径进行调查讨论。详细了解基层群众纠纷在适用现阶段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实践中存在的困难,深入探讨基层群众纠纷解决问题的社会原因,并现场广泛听取群众和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与建议。

  调研工作结束后,立案庭及时将调查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并迅速展开研讨,针对在此次调研中发现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且撰写书面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开展下一步具体工作提供参考思路。

  行进中的“实事”

  “此次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是我们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落实开门搞教育整顿要求,将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实际工作进行有机结合的一个实际举措。”葫芦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淑俐说。

  3月25日,葫芦岛中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人民陪审员、律师等各界代表走进法院进行座谈、参观,近距离“围观”政法机关日常工作,全方位展示政法干警良好精神风貌。

  代表们参观了法院的文化长廊和庭审现场,近距离地了解法院的自身建设情况,在诉讼服务中心了解到了葫芦岛中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互联网庭审等情况。在座谈会上,各界代表纷纷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葫芦岛中院将征集来的意见、建议建立了台账,并按问题类别做好任务分解,通过让群众监督、受群众教育、由群众评价,推动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3月25日9时51分,葫芦岛中院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后,国家赔偿案件合议庭和行政审判第一合议庭的法官们没有顾上休整,立即向连山区塔山乡出发,对司法救助申请人进行实地走访、当面询问以及信息核查。

  葫芦岛中院国家赔偿合议庭受理两件执行司法救助案件。在两起案件中,罪犯赵某因生活纠纷杀害两名被害人,两名被害人都是家里主要劳动力。葫芦岛中院执行局在执行中发现,赵某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且已经被执行死刑,不具备执行条件,建议给予两名被害人的近亲属司法救助。

  临别前,承办法官紧紧握着泪流满面的申请人双手,郑重承诺:回去后会第一时间上报走访情况,及时开会研究案情,如果审批通过,会尽快发放救助金。

  3月24日,葫芦岛中院民事审判第四合议庭庭长赵洪梅带队,赴打渔山园区静海蓝湾小区,对一起案件进行判后回访,以及时化解纠纷。此次回访既是法院延伸审判职能、主动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体现,也密切了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大大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有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要求补交欠付的物业费。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两起案件最终得以顺利调解结案,并现场履行完毕。在回访中,赵洪梅一行与物业公司经理齐某及部分业主代表进行面对面零距离交流,充分了解物业公司在小区物业管理方面面临的困难,耐心地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对收集到的问题,法官进行了汇总,并与物业公司共同研究出解决之道,避免一系列类似案件的发生。

  为群众办实事,葫芦岛中院全院在行动。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负责诉讼服务中心诉讼费收退费接待工作,为了让农村群众、年老群众方便快捷办理收退费,收退费工作人员用老百姓唠家常的语言,将收退费程序整理制作了收退费业务“温馨提示”“常见问题解答”,方便群众办业务一次完成。

  法警支队为方便来访群众,在门房安检处增设了便民服务角,摆放雨伞、便民服务箱及医疗急救箱,便民服务箱里装有一次性口罩、一次性纸杯、纸抽、毛巾、免洗洗手液等便民用品,简简单单的服务措施,暖暖的司法“温度”,让来访群众在办理业务或等待时都能感受到法院司法为民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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