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2020年7月14日,某平台的“跑腿”王某在送货途中被公安机关截获,让王某震惊的是自己运送的竟然是毒品——泰勒宁。
当晚王某在平台上接到跑腿订单,在某KTV门前从一名男子手中,接过一个黑塑料袋包装的物品。按照平台要求,王某并没有打开查验,对包装拍照后,就开始了派送。
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在KTV门前给王某泰勒宁的正是曾因贩卖毒品受过刑事处罚的李某。2020年7月14日,吸毒人员银某通过微信联系李某,欲从李某处购买泰勒宁。李某为牟利,先从朋友依某手中低价购买9板泰勒宁,后以高价转卖给银某。银某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在某跑腿平台下单,以“跑腿”的方式取送泰勒宁。
2020年11月30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对该案提起公诉。12月23日,沈河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