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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风破浪践初心 忠诚履职显担当——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综述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刘宇 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1-01-29 08:52

  用实干诠释担当,以忠诚践行初心。在过去的2020年,葫芦岛市两级法院坚决贯彻葫芦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努力形成多元解纷合力,着力提升诉讼服务能力和水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升,取得了看得见、感受得到的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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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洪军(右一),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孙亭(右二),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郇义海(右四)在葫芦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淑俐(右三)陪同下,考察葫芦岛中院诉讼服务中心

  政治引领强队伍

  突出政治引领。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市法院持续开展多形式、全覆盖学习。着力推进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具体部署,做到学在经常、融入日常。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确保全市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持续健康发展。葫芦岛中院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1次,召开党组会议65次。

  提升司法能力。抓好司法能力培训,搭建多元化培训平台,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3期927人次;以正面典型积极引领,全市10个集体、31名个人受到年度表彰,2个集体、6名个人获得省级表彰或通报表扬,其中1个集体、3名个人荣立二等功;大力宣传民法典,开展送民法典进乡村、进学校、进机关等活动,组织3名员额法官为全市工会干部宣讲民法典,组织7名法官助理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进行法治宣讲和义务法律咨询。

  持续正风肃纪。全面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基层法院院长廉洁自律约谈会,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干警坚守底线、秉公司法。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查,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3人次。

  扫黑除恶铸平安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葫芦岛全市法院始终将专项斗争作为首要重大政治任务贯彻落实,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17件,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05件。共打掉了10个黑社会性质组织,9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着力“黑财清底”。审结盗采海砂河砂案件6件,扎实做好盗采海砂河砂“后半篇文章”。

  强化沟通协调。制定全市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衔接制度》。深挖案件犯罪线索,通过办理案件摸排出问题线索17条,接收群众线索举报9条。葫芦岛市扫黑办移送的54条问题线索,全部核查完毕。聚焦“行业清源”,发送84份司法建议书,得到反馈81份,反馈率97.6%。

  公正司法为民生

  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深刻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2891件,结案34488件,结案率80.41%,法官人均结案131件。葫芦岛中院受理案件5446件,同比上升7.39%,结案4297件,结案率78.9%。全省法院双激励考核位次提高五个位次。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050件,审结1422件。葫芦岛中院受理刑事案件406件,审结260件。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暴力犯罪和侵财类犯罪案件132件162人。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7件17人。审结涉疫情和民生食品药品刑事犯罪18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5件,葫芦岛中院被葫芦岛市禁毒委员会评选为“全市禁毒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25161件,审结19909件。葫芦岛中院受理民商事案件3606件,审结2883件。妥善化解涉及房屋买卖、建设工程、拆迁补偿等案件1485件。审结涉金融案件180件,涉环境资源案件3件。妥善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侵权类案件1871件,实现同案同判;畅通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稳妥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195件,为农民工追回欠薪200余万元;加大财产保全力度,保全率同比上升1.7倍。

  审慎审理行政案件。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515件,审结1183件,受理非诉行政案件453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件。葫芦岛中院受理行政案件574件,审结428件。深化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不断健全完善联络沟通机制,对易引发争议的涉众型行政案件积极开展诉前指导和诉中协调。连续8年出台《行政审判白皮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圆满承办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一致好评。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3267件,执结11123件,执结率83.84%,执行到位金额21.5亿元。葫芦岛中院受理执行案件529件,执结415件,执结率为78.45%。出台《疫情期间执行工作指南》,以善意执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活动。全市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25人次,发布限高令6254人次,司法拘留35人,移送涉嫌拒执罪2人,利用各类媒体宣传678次。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实现“一案一账号”。规范执行行为,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实行“一案双查”。

  服务保障高质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创新应对疫情举措。举全市法院之力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举措,参与社区疫情防控512人次,捐款4.2万元。及时转变司法理念,调整立案审判执行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多元化审理模式,“智慧法院”建设强力推进,全市法院网上立案2227件、跨域立案169件,网上调解2461次,网上缴费10584件,诉前化解纠纷2188件,司法确认24件,12368咨询服务8100次、互联网庭审10371次、电子送达21434次,网络查控案件167件,网上鉴定摇号189次。

  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诉源治理,积极打造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的工作格局。扎实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共接谈上访群众252人次,最大限度将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源头。省法院移交“减存控增”信访43件和葫芦岛市委、市政府移交“减存控增”中涉法涉诉案件78件,已全部办结。大力推广“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全市法院速裁审结案件4196件。全力打造一流诉讼服务中心,努力实现“一站式”解纷,全方位服务。葫芦岛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及其他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多次到诉讼服务中心视察调研,给予高度评价。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有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围绕“六稳”“六保”,制定助力复工复产10项措施、服务“六稳”“六保”19条意见,最大限度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影响。出台了5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32项举措,积极落实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开展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和“送法上门”活动,走访“葫芦古镇”、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为民营企业“把脉问诊”。在第六届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博鳌论坛上,葫芦岛中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工作纪实入选国家社会治理创新典型案例。

  守正创新推改革

  突出抓好审判管理。出台《要素式审判指引》等6个规范性文件,加强案件监管。发挥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制度、法官专业会议制度,全年共召开审判委员会36次,法官专业会议87次。强化类案推送制度,着力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加强审级监督,坚持依法纠错,再审案件119件,改判25件,对案件质量实施有效监管。强化司法公开,组织开展“院领导庭审直播示范月”活动,全市法院庭审直播10371件,网上公布裁判文书43754份。

  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有序推进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建立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常态化等级晋升机制。建立“能进能出”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圆满完成2020年员额法官建议人选推荐上报工作。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事创业工作活力。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建成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电子档案系统,实现诉讼材料登记、扫描、数字化处理以及云柜流转。实现裁判文书自动生成、关联案件推送、语音转写,方便法官办案。“法信—法律应用平台”全面建成,机关办公平台启动运行,实现网上公文流转、审批。积极探索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等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深度应用,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畅通渠道促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976人次,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4件,办结回复率100%。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9件。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的监督,处理市纪委监委交办案件13件,移送举报线索32条。认真接受律师、当事人、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回眸往昔,奋斗的汗水刚刚拭去;展望未来,领跑的步伐已然前行……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葫芦岛法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扛起服务大局第一责任,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努力为葫芦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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