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下简称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融入推进法院事业发展的过程之中,开展一系列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活动……近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举全省法院之力,在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中,改进法院工作,推进服务保障,真诚回应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奋进“全国法院第一方阵”。
代表委员了解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运行情况
事事有回音
“省法院对我的建议回复得很全面,在改善现状的举措方面也很详尽,我非常满意。”1月21日,记者通过电话采访省人大代表宋雅梅时,她告诉记者,她在我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了关于减轻基层法官工作压力的建议,去年年中,她收到了主管此项工作的省法院法官管理处的详细答复。
“人民法院办理代表建议,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应有之义,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具体举措。”省法院负责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相关人士如是说。
近年来,省法院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改进法院工作、提高工作质效的重要工作,并确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实现办理工作的深度赋能,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实现专人负责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代表委员来信来访办理、专人负责人大代表日常联络的职能回归。
——严格落实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分级负责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院上下合力抓”的一体化、常态化办理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督办“四项机制”:即重大建议由党组专题督办;重点建议由分管院领导包干督办;一般建议、个别跨部门办理的建议由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跟进督办、协调督办;所有建议邀请代表参与督办。同时灵活运用会议督办、联合督办、个别督办、集中调度、定期通报等多种手段积极推进办理。
——健全完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办理工作依规受理、依法办理、规范化运转、高效化落实。
1月22日,记者在省法院看到了这样一本台账,里面详细地记录了每一条代表建议的办理流程,包括目标任务、承办人员、完成时限、答复要求等内容,通过建账、对账、销账,确保了每一条建议的办理有序、有效推进。
今年以来,省法院共收到代表委员建议意见36件,上述建议意见均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均为100%。
互动促提升
去年8月6日,我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由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铁岭中院当庭作出如下判决:被告铁岭市某石料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立即停止非法占用林地采石的行为;被告铁岭市某石料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按照《铁岭市某石料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张某破坏林地部分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对侵占的5.81亩林地恢复原状;如被告铁岭市某石料有限公司及张某不履行本判决第二项内容,应支付恢复治理费用10799.62元。
庭审结束后,省人大代表楚艳秋表示,铁岭中院首次采用“3+4”合议庭模式,并依法当庭宣判,彰显了人民法院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心。通过此案的审理也给社会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保护法治课,更加牢固地树立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近年来,省法院注重创新互动方式,要求全省三级法院将过去“背靠背”办理转变为“面对面”“屏对屏”办理,将“文来文往”升级为“人来人往”“常来常往”,在“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基础上,大幅增加邀请代表视察调研、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活动内容及频次。
去年全年,全省法院共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法院”1300余次、4671人(次),使代表委员及时深入地了解各级法院工作的新进展新作为。
“通过见证执行,我感受到了法院规范执行、文明执行,为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而作出的不懈努力,感受到了申请执行人实现胜诉权益的满足感和幸福感,希望大洼区法院能够始终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态势,坚决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去年9月底,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邀请省人大代表王方皓见证并参与了两起案件的执行过程,在大洼县某农场与刘某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的执行中,王方皓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刘某某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经调解,刘某某承诺一周内履行10万元,余款分期给付;在王某某与被告赵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执行中,大洼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赵某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并将其拘传到法院,慑于法律威严,赵某某当场一次性履行完毕购车款,案件顺利执结。
代表委员“走进高院”活动座谈会现场
携手共发展
据悉,今年以来,省法院先后召开了3次党组会,并在会上提出全省三级法院要将办理建议融入推进法院事业发展的过程之中,做到一道谋划、一同部署、一体推进。
“一方面,我们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充分释法明理、释惑解疑,使代表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另一方面,这是一个汲取智慧的过程,我们要把代表委员的新见解新看法,用到不断改进和完善法院的工作中去,做到办成一件建议,形成一批成果,解决一批问题。”相关人士这样告诉记者。
例如,针对代表提出的“加强基层法官队伍建设、减轻基层法院负担”的建议,省法院积极向省委组织部提出建议,确定了以法官助理为主、司法行政人员为辅的招录原则,调整招录计划比例,并将招录重心向基层法院倾斜,有效缓解了基层法院的用人压力。例如,针对代表提出的“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法治环境,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建议,省法院先后组织召开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部署推进会等,出台贯彻落实《辽宁省关于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具体方案、依法服务保障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等文件,还与省工商联会签《关于加强联络沟通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依法纠正涉产权错案”等活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去年省法院共出台文件21件,与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司法厅等联合下发文件6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8个。其中依法纠正涉产权错案专项行动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批示肯定,相关经验在全国法院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上作介绍;“智慧法院”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服体系建设、解决执行难、司法公开等多项工作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
去年10月底,在省法院组织开展的代表委员“走进高院”活动中,参加活动的各位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实地参观、观看专题片,听取工作汇报,全视角感受到了司法正能量。
部分受访代表委员表示,现如今与各级法院沟通的渠道和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不但能把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最真实的声音带进法院,也能将法院法官的回声传递出来,为民履职尽责更有主动性、精准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