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葛氏兄弟拿着锦旗来到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调解室。“得知帮我哥调解成功的是石清调解员,我强烈要求陪我哥一起来送锦旗。”葛先生的弟弟说道。原来,早在3年前,葛先生弟弟的一起合同纠纷也是由特聘调解员石清调解成功的。
“葛先生(哥哥)第一次来调解室时是今年的8月份,匆匆忙忙的。”回忆起在“情”字调解室见到葛先生时的情景,石清说。原来,葛先生是一辆出租车的车主,因年龄关系加之身体状态不好,他想把车子转卖。就在今年4月,葛先生与买主张先生签订了车辆买卖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进行车辆交付,车辆交付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交付后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包括公司管理费、车辆违法罚款、保险及公司给车辆的油补等),当日葛先生高兴地收下了车辆的总价款。然而,一个月后,葛先生收到扣款通知,查看得知是出租车公司扣除的管理费用,葛先生卖车时忘记卸载绑定在出租车公司的银行卡,于是他马上联系张先生要求返还管理费,而张先生以各种理由推托,拒绝返还,多次协商无果后,葛先生焦急地来到和平区法院寻求帮助。
了解情况后,石清立即联系了张先生,张先生以公司油补还没下发、双方还未结算、不知车辆保险明年是否增加等理由拒绝返还5月的管理费用。为此,石清与张先生耐心沟通,细致地讲法析理,石清联系张先生的当天,张先生即用微信进行转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没想到困扰我这么长时间的纠纷在法院的调解室里仅用了一天时间就解决了,真是神速啊!调解机制太好啦,省时省力省钱,太方便老百姓解决纠纷啦!”到和平区法院送锦旗的葛先生激动地对记者说。
“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从而找到解纷切入点,运用年轻时所学的专业知识发挥调解作用,能够服务于百姓,辅助法官工作,对于已经退休的我来说很有意义。”石清笑着说。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石清于2017年应聘到该院做调解工作,因先前长期在基层做法律服务工作,在运用法律解决纠纷方面非常有经验,在该院工作的3年多的时间里调解成功大大小小700多件纠纷,得到当事人认可,收到锦旗10余面、表扬信5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