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截至5月27日,鞍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历时5天,对全市两家公交企业和城区运行的96台公交车辆进行了安全大排查,有效遏制了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
排查中,支队民警重点对公共交通运营车辆公交驾驶员是否佩戴“安全监督员”标识、是否行使安全监督员的职责、是否检查乘客携带的物品等方面进行了督促落实。民警在不同线路随机抽查了公交车内是否配备消防灭火器材、消防灭火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车内逃生安全锤能否正常使用、应急逃生门能否正常开关、车内是否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车的标识、车内视频监控等安全设施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等情况。民警还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知识进行了现场提问,提示广大驾驶员在车辆运营期间时刻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问题,为市民出行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