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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强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驻省委政法委首席记者 白国军 | 发布时间: 2019-09-02 09:24

  本报讯 8月29日,凌源市委政法委组织全市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政法委员及部分村(社区)主要负责人112人来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考察学习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并召开深化“枫桥经验”创新“十项行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政法委基层治理处处长王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凌源市委副书记孙治国作总结讲话,凌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海旺主持会议。

  上有部署安排,下有贯彻落实。全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会议召开后,凌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着手落实。4月29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到凌源市调研期间,就落实“五级书记抓信访”部署、推动“减存控增”三年攻坚、基层社会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等工作全面把脉,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具体要求。凌源市委、市政府结合地区实际,以打造凌源特色“枫桥经验”为目标,以实施推动“五大工程”为框架,以创新开展“十项行动”为核心,强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并于今年6月印发了《凌源市“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创新开展‘十项行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为经济社会发展筑牢根基,为服务改善民生提供可靠保障,使“枫桥经验”真正在凌源落地生根。其中,“十项行动”包括开展基层党组织“领头雁”专项行动,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同心圆”专项行动,开展社会矛盾多元预防化解专项行动,开展信访矛盾减存控增、清仓见底专项行动,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强基础专项行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象”治理专项行动,开展“雪亮工程”完善升级专项行动,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专项行动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见实效”专项行动。此次到相邻的宁城县考察,旨在“零距离”学习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快速推进“十项行动”。

  会上,王强就全省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情况作简要介绍,并对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进行全面解读。他说,推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既是对现有各类调解资源、力量的统筹整合,也是对现有工作制度的调整完善,更是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直接体现。要把推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狠抓任务落实,努力推动大调解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孙治国全面梳理了全市“十项行动”开展以来的推进情况,他要求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及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站位,深刻领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意义,清醒认识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要在“对标提标、补齐短板”上持续发力,打好组合拳,坚持“两到位、六注重、四结合”工作思路,“两到位”即要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确保问题解决到位;“六注重”即要注重党建统领、注重学习交流、注重资源融合、注重观念转变、注重保障跟进、注重结果运用;“四结合”即要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0+3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与减存控增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整合资源、融合力量、协同作战、有效互动、主动作为,由单块突破到整体联动,突出功能集成、业务协同、实战高效,实现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建设各有侧重,调解、防控、服务、管理功能综合发力,打造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的“枫桥经验”凌源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