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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发出“突积令”再攻“执行难”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江海峰 | 发布时间: 2018-08-14 14:09

  辽宁长安网讯  为扎实推进执行积案清理工作,确保如期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攻坚指挥部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全市法院清理积案工作。决定自8月8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确保到10月31日执行积案全部结案,执行质效指标基本达到第三方评估体系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要摸清底数,确定“突积”目标。截至2018年7月31日,全市法院超6个月未结执行积案838件,执行攻坚形势依然严峻。铁岭市各级法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和执行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对重点案件严格落实“五定一包”责任制,责任到人。

  明确任务,实施精准执行。按照“突积令”要求,于8月底前要完成积案总数量的30%,9月底前完成40%,10月底前全部完成。全市各级法院要集中一切力量,逐案研究,逐案解决,逐案销号,确保按期完成“突积”任务。

  跟踪督导,强化严肃问责。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月通报和跟踪督导制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现存在工作推进不力、督办落实不到位、没有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全市通报,同时可视情况决定对具体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第二次通报中整改不积极,仍未按进度要求完成任务的,铁岭市中院将按相关规定约谈院长和执行局长,专项行动结束后仍然不达标的,铁岭中院视情节采取组织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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