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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太和区法院民一庭获评“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孙德江 刘赫瑶 记者 任晓霞 | 发布时间: 2018-08-14 10:03

  辽宁长安网讯 8月2日,记者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大会,对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荣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为做好家事审判工作,太和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专门成立了家事审判团队。自2017年3月成立以来,家事审判团队探索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确立了以“教育、修复、维护”为审理家事案件的基本原则,通过强化道德伦理,唤醒家庭亲情意识,最大限度地修复婚姻危机和家庭关系,同时,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保护工作提供司法支持。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太和区法院建立健全与妇联、乡街、社区、心理咨询工作室等部门相结合的调解工作联动机制。特别聘请了25名家事调解员、25名家事调查员与2名心理疏导员,组建了3支特别的审判辅助队伍,广泛开展诉中调解、诉中调查、诉后跟踪、回访、帮抚等工作。

  太和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设立由两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组成的审判组,专门负责家事案件工作;选派家事审判经验丰富、协调沟通能力强的已婚女性法官参与;改建了专门的家事审判法庭,对于涉及身份关系案件,除特殊情况外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庭陈述,使当事人受尊重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庭审中增加引导、教育环节,根据案件类型和当事人特点以法释情、以情感召,带动纠纷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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