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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次赖账触碰法律红线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本报记者 邵小桐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6-05-25 09:42

  核心提示

  近日,法库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多次在KTV、洗浴中心消费后拒不付款,累计金额达7000余元的寻衅滋事案依法提起公诉,以法治亮剑维护经营秩序、护航县域内营商环境。

刘天宇

  办案人:刘天宇

  职务:法库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李某在无实际支付能力的情况下,多次前往辖区内的KTV、洗浴中心等场所消费,消费完毕后以躺倒在地、无钱支付、滞留不走等方式拒不支付费用,累计逃单金额达7000余元,严重扰乱娱乐、洗浴场所的正常经营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我们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固定消费记录、证人证言、店家报案材料、催款记录等关键证据,精准锁定“多次恶意逃单、强拿硬要财产性利益”的犯罪事实。

  我们审查认为,李某以强拿硬要的方式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破坏社会秩序,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遂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大家,吃“霸王餐”、娱乐消费逃单并非小事,多次恶意逃单、强拿硬要财产性利益,达到两高司法解释规定标准(强拿硬要1000元以上或多次实施)即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经营者如遇恶意逃单、无理赖账,应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公民要敬畏法律、诚信消费,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刑事底线。

  我院将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供给,以更优服务提升护企质效,持续聚焦公共场所、娱乐餐饮等重点领域,依法严惩寻衅滋事、欺行霸市、恶意赖账等违法犯罪行为,以法治力量厚植营商“沃土”,以检察履职守护法库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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