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矛盾纠纷调解领域,绥中县突破了过去主要依靠法院“单打独斗”的局面,依托县综治中心平台,整合社会各方调解资源,构建起“诉讼联合调解机制”。这一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诉调结合,为群众提供更省心、省时、省力的矛盾化解途径,切实推动了社会和谐。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
基层矛盾纷繁复杂,如何高效、平和地解决问题是关键。绥中县探索的诉讼联合调解机制在实践中成效显著。
今年6月,万家镇某村5位村民因村委会长期拖欠13.57万元劳务工资,向绥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驻综治中心接待窗口了解情况后,与综治中心会商,启动联合调解程序。由综治中心牵头,司法局、人社局派出调解员与法官组成联合调解团队。经过耐心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村委会承诺于年底前付清欠薪。一场对簿公堂的纠纷以更平和,更节省时间、经济成本的方式圆满解决。
此类成功案例屡见不鲜。今年以来,绥中县综治中心联合法院,根据纠纷类型邀请人社局、住建局、司法局、妇联等部门参与,已成功调解15起矛盾纠纷,均实现当场和解并签订协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聚“分散指头”为“有力拳头”
“这一机制的核心在于‘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绥中县综治中心主任王洪坤强调。该机制以法律专业为支撑,同时融合各部门的调解资源、行业专业知识及人情、事理、智慧,构建高效协同的调解网络,从源头彻底化解矛盾。
该机制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家事纠纷(如离婚、赡养、继承)、物业与邻里争议、小额债务、劳动报酬、消费维权、医疗纠纷乃至知识产权纠纷等,凡适合调解的案件均可纳入,实现矛盾化解领域的全面覆盖。
今年7月,一起物业费纠纷摆到绥中县综治中心的案头。因事实清晰、标的额小,综治中心组织法院和住建局联合调解。了解到业主裴某家庭困难后,调解员耐心协调,物业公司同意减免一半费用,裴某当场支付1500元,法院随即出具撤诉裁定。整个过程高效灵活、富有人情味,充分体现了该模式的务实性。
化“司法负重”为“和谐增量”
绥中县诉讼联合调解机制的构建,不仅是为了解决个案,其背后蕴含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多重优势与积极意义。
——提升专业性与精准性。通过引入职能部门,精准把握行业惯例与问题核心,提出专业解决方案。
——增强协同性与资源丰富性。综治中心平台汇聚多方力量,为复杂纠纷提供多元解决路径。
——实现高效率与低成本。利用非诉调解的灵活性,缩短解决周期,节约当事人时间与经济成本。
——促进关系修复与社会和谐。相较于诉讼的对抗性,调解氛围更缓和,易于找到利益平衡点,达成协议更易履行,有助于维护当事人长期关系。
绥中县诉讼联合调解机制,是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成功探索,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它以更柔和、更务实的方式解决群众难题,走出一条彰显公平正义、传递司法温情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绥中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