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王苏宁走进抚顺市朝鲜族第一中学,为师生带来一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专题讲座。
王苏宁以热点案例引入,生动阐释该法出台的背景与意义,指出其如同社会安全的“坚固盾牌”,是青少年远离犯罪侵害的重要“保护罩”。她结合高中生认知特点,重点讲解有组织犯罪的表现形式、社会危害,以及如何识别、防范与应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法治观念,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讲座案例鲜活、内容实用,增强了法律就在身边的意识,学会了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编辑:沙兴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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