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社

检察建议书“唤醒”红色遗址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王婷婷 王平 本报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5-09-24 09:05

  邓铁梅司令部旧址是我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旧址最早是个商铺,1932年6月,东北民众自卫义勇军第二十八路军司令邓铁梅率部队击溃驻守此地的伪军,之后司令部机关和警卫营、大刀队进驻龙王庙街里,将此处作为司令部驻地。邓铁梅部与其他抗日义勇军共同打击日军,形成辽东地区著名的三角抗日区。1934年5月30日,邓铁梅被暗杀队捕获;9月28日,在日军百般劝降无效下被杀害。

  前不久,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李世斌从有关部门获悉邓铁梅司令部旧址本体修缮相关工作即将开工的消息,心里非常高兴,迫不及待地再一次来到旧址所在地——东港市龙王庙镇龙王庙村,看看检察机关在旧址修缮中还能做些什么。

  李世斌告诉记者,2022年1月,东港市检察院开展红色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时,发现邓铁梅司令部旧址属私人所有,文物墙体存在多处开裂、局部酥碱剥落,窗户缺失,房梁等木构架腐烂,屋顶、门窗破损严重,并存在漏雨情况,屋内被用作仓库,在无任何消防设施的情况下存放易燃物品,极易因存储不当引发火灾,对文物的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旧址目前的产权人于大爷一见到李世斌就说:“检察院为邓铁梅司令部旧址没少奔走。”接着他向记者讲述自己与邓铁梅司令部旧址的渊源。“几十年前,这里曾经是龙王庙村供销社大院,20世纪90年代我就把这里买了下来。如今,年纪大了,旧址维修让我力不从心。我也希望旧址能尽快得到保护,让更多的人能来到现场了解英雄的故事。”

  经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东港市检察院于2022年1月12日依法立案。为尽快推动邓铁梅司令部旧址的修缮工作,东港市检察院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和产权人召开圆桌会议,并达成共识:由产权人于大爷清理易燃物品,东港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局牵头修缮,属地政府协助做好日常维护。

  同年4月,东港市检察院向东港市文广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当时,邓铁梅司令部旧址属于丹东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资金需丹东市财政局拨付,东港市文广局多次向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申请资金支持,并报送请示,申报邓铁梅司令部旧址为辽宁省第十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23年2月,东港市检察院向东港市文广局发出督促整改函,并与相关单位就邓铁梅司令部旧址文物修缮工作多次召开座谈会,共商文物保护方案。在此期间,旧址产权人已清空屋内杂物,东港市文广局对建筑主体进行临时加固,封堵破损窗户,防止险情扩大。为更快推进旧址整改工作,东港市检察院提请丹东市检察院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由丹东市检察院对丹东市文广局进行跟进监督。

  2023年10月,我省文物专家对邓铁梅司令部旧址进行实地考察,该旧址顺利通过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核,成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年11月,邓铁梅司令部旧址被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的《东北抗联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收录,明确资金支持。

  今年2月,东港市文广局重新制定《邓铁梅司令部旧址环境整治和展示利用工程计划书》《邓铁梅司令部旧址本体修缮工程计划书》。同时,东港市检察院建议东港市文广局探索“红色教育基地+文物租赁”模式让文物成为弘扬抗联精神的“活教材”,实现文物保护与红色教育双赢。东港市文广局采纳检察机关建议,表示将积极探索红色遗址保护与利用工作。如今,修缮相关工作已完成前期准备,即将开工。

  “红色遗址的价值从不止于存在,更在于被看见、被读懂。能让人们驻足聆听抗战故事、感受先辈精神,才是它承载历史记忆的价值。”省人大代表、丹东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杂货码头分公司工艺部焊工班班长于祥睿说。

  东港市检察院检察长姜波表示:“我们将持续跟进监督,让邓铁梅司令部旧址焕发新生,成为弘扬抗联精神的生动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