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推进“司法质量年”活动,7月10日,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检察院启动“第三季检察业务沙龙”,首期聚焦《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认定》,通过“一期一罪名,精准大练兵”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活动邀请区委政法委及区“公检法”相关业务负责人参与,各方立足职能深入研讨,就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认定“非法占有目的”达成专业共识。在互动环节中,参会人员还从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为青年干警答疑解惑。
编辑:沙兴淼
校对:刘清
责编:张开禹
审核:杜洪宇
辽宁长安网讯 为推进“司法质量年”活动,7月10日,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检察院启动“第三季检察业务沙龙”,首期聚焦《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认定》,通过“一期一罪名,精准大练兵”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活动邀请区委政法委及区“公检法”相关业务负责人参与,各方立足职能深入研讨,就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认定“非法占有目的”达成专业共识。在互动环节中,参会人员还从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为青年干警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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