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交通运输局会签《关于建立行政检察监督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通过“个案建议+类案治理+长效机制”三措并举,纵深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发展。
聚焦个案监督确保精准衔接。今年4月,新抚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出租车驾驶员杨某等多人涉刑事案件过程中,对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主动研判行政处罚必要性,围绕违法行为性质、社会危害性及处罚必要性深入分析,准确认定杨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精准把握行政处罚标准,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应给予其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并被采纳执行,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推动类案治理促进行业规范。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筛查近三年相关案件数据,发现同类案件多发态势。经深度分析案件事实和行业监管漏洞,围绕出租车行业驾驶员管理、违法风险防控等问题,通过听证会征询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司法局意见后,以公开宣告方式向交通运输部门送达检察建议。
构建长效机制深化执法协作。抚顺市检察院依据行政诉讼监督同级对等原则,与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座谈会磋商案件处置、法律适用及行业治理措施,达成制度完善共识。双方会签衔接意见,建立行政非诉执行、行政诉讼及争议化解等六大协作机制,包括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制度,形成治理合力。
下一步,抚顺市检察院将立足行政检察职能,围绕交通管理、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深化府检协作,共同优化营商环境、化解行政争议、提升社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