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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纠纷咋处理?律师上门讲干货 本报公益普法团送法进企业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 发布时间: 2025-07-17 09:30

  本报讯  “如果顾客在美容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医院该承担哪些责任?”“签订美容服务合同时,哪些条款必须明确标注?”7月15日,在沈阳某美容医院的会议室内,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知识问答拉开了普法活动的序幕。辽宁法治报公益普法团带着这些与美容行业息息相关的问题,为医院职工带来了一场干货满满的普法讲座。

  活动现场,医院的员工纷纷举手参与互动。本报公益普法团成员、辽宁大宸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俊杰结合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编”“合同编”的相关条款,通过真实案例展开讲解。当讲到“顾客知情权”时,周俊杰列举了某美容机构因未提前告知项目风险被起诉的案例,提醒在场职工:“民法典明确了自然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在为顾客提供服务前,必须完整告知项目流程、潜在风险及收费标准,这既是法律要求,也是行业诚信的体现。”

  讲座中,周俊杰结合美容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民法典中与企业经营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服务合同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同时,还结合具体案例,讲解了医疗服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在美容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和法律途径,引导医院依法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讲座结束后,周俊杰还与医院职工进行了互动交流,耐心解答了大家提出的关于劳动合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医院职工们纷纷表示,这次普法讲座内容丰富、实用性强,让他们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也增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二题图,普法现场

普法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