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目标定位 夯实发展根基
访谈人:鞍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勇


过去的一年,鞍山市政法机关牢牢把握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主动权,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绩。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如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如何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近日,鞍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召开后,鞍山市迅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1353”计划,牢固树立了“做好一万、以防万一”的理念,坚持从严、从实、从细,强化预测、预警、预防,积极主动、扎实细致地做好政法维稳各项工作。
记者:省委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全力做好今年的政法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鞍山市在这方面有哪些思考?
李勇:做好今年的政法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肩负起的重大政治责任。对此,鞍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法维稳工作,先后召开了两次市委常委会议和一次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的重要批示精神,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重要讲话和“1353”计划,并于2月26日召开了由“四大班子”一把手参加的最高规格的市委政法工作会议。
工作中,我们明确了全市政法工作的目标定位,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定位政法工作,并对政法工作的长远发展特别是政法机关各项改革任务如何推进,新形势下政法工作怎么干、干成什么样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总体安排和布局;我们还把政法工作全部聚焦到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上来,坚决实现省委提出的“五个坚决防止”,以鞍山的平安稳定服务全省的平安稳定,支持首都北京的平安稳定,绝不因鞍山的人和事给国家大局添乱,确保不因鞍山的问题引起全局性的问题。
我们还明确了全市政法工作的重点任务,按照省委政法委“1353”计划,结合鞍山实际,围绕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这条主线,制定完善了《鞍山市12项维稳应对处置工作规定》;围绕“三大专项行动”这个重点,认真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在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作了重点部署,对每个专项行动都形成了完整的工作体系和责任链条。同时,我们围绕公安改革、司法行政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三大改革任务”,以及平安、法治、过硬队伍“三大建设任务”,确立了35项重点任务,并在人、财、物和政策上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此外,我们还夯实了全市政法工作的发展根基。市委全面梳理了政法工作存在的“四个方面不适应”和“五个方面问题短板”,并从体制机制等方面入手,加强政法委规范化建设、基层政法机构正规化建设、政法工作科技化建设,推动问题解决。
记者:2月25日,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三大专项行动”任务部署会议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章指出,“三大专项行动”是抓好政法工作和综治维稳工作的载体,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精准发力、以重点带全面的重要抓手,也是今年政法工作的重点。鞍山是如何做好该项工作的?
李勇:我们把深入开展“三大专项行动”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推进”要求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十九大维稳安保工作的基础工程,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在出台三个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又分别制定了三个推进方案,形成实化、细化、具体化的全链条部署,确保“三大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围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我们建立了“1+1+N+4+1”工作体系。第一个“1”就是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牵总,坚持滚动排查与重点化解同步推进,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第二个“1”就是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分工方案》为牵动,明确各部门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职责任务。“N”就是制定出台鞍山市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孵化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在道路交通事故、学校教育纠纷、医疗纠纷、劳动社保、环境保护、房屋动拆迁、婚姻家庭纠纷等17个重点领域推动建立若干专业性调解组织,形成专业的、骨干的调解力量,实现多元主体的有效参与。“4”就是针对四个方面突出疑难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实现积案的精准治理。最后一个“1”就是开展规范信访秩序专项行动,促进信访人员按照法定渠道依法依规反映利益诉求。
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我们以工作方案和推进方案这两个方案为牵总,明确了三大工作目标、六个严格禁止,提出了24项具体工作任务,形成了“2+3+6+24”的任务分解和责任推动体系,着重在打击、规范、服务三个方面聚焦发力。在打击上,我们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八个凡是”要求,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严厉打击影响和破坏全市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在规范上,我们以“六个严禁”为工作底线,以问题的整改促进执法司法的规范。通过前期的工作,我们市委政法委已经初步梳理出了政法各部门在执法司法中存在的5个方面40余项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制定专门方案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在服务上,我们把主动服务鞍山振兴发展作为中心工作、首要职责,做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指向哪里,我们政法工作的中心和主攻方向就确定到哪里;鞍山的振兴发展推进到哪里,我们的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提升政法机关在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贡献率。
围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我们将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旗帜鲜明讲政治、素质过人有本领、浑身是胆敢担当、严明纪律守清廉”四个引领作为深化主题实践活动的核心内涵,形成了“3+1+4+17”的一个工作架构。“3”就是“三双”目标,即实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建品牌创建双深化、违法违纪干警的增幅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增幅双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双提升;“1”就是一个载体,即以开展“千名支部书记千场辅导课”活动为载体;“4”就是四个主题,分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推进”要求、市委“四个引领”要求、肃清拉票贿选案影响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这四个主题;“17”就是确保17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见效,这17项工作中有11项是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落实的硬任务,其他6项是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要求开展的自选动作,我们将其纳入到方案之中一体部署,整体推进,共同抓好。
记者:社会大局的稳定离不开政法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那么今年鞍山市在提升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工作中又有何举措呢?
李勇:我们紧紧围绕全面振兴钢都的奋斗目标,从强化党的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三个方面着手发力,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为全面振兴钢都挡风遮雨,为促进人民幸福保驾护航。
在强化党的领导上,我们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政法事业发展的全过程,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一是抓好政法委员会建设,确保政法机关始终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聚焦发力,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完善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各部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抓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各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探索建立政治督查制度,确保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政法系统落到实处。
我们始终把基层基础建设置于战略性、先导性位置,不断加强基层平安创建,推动实现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标准化、规范化;不断加强基层治理机构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不断加强基层服务管理等工作,积极培育和发展具备心理疏导、矛盾化解功能的新型社会组织,解除维稳危机,达到最好处置效果,进而持续用力夯实政法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础根基。
在加强队伍建设上,我们紧紧抓住建设过硬队伍这个根本,重点在激发队伍活力、创造力上下工夫,不断提高政法队伍履职能力和战斗力。一是实施先进典型选树计划,建立与国家、省、市荣誉制度体系对接的政法系统先进典型发现培养机制,激发广大干警的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实施优秀人才发展计划,形成政法人才梯队。建立社会治理干部经验联推机制,带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三是实施政法干部培训计划,开展政法干部集中培训活动,在提升政法干部整体素质的基础上,通过专业评价人员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参与培训的全过程,对干部的思想素质、政治品格、业务能力、性格特点等方面进行了解,形成第三方综合评价,为党委更好地选任政法干部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