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引关注
律师,是当事人的代理人,是其行使自己合法权利的延伸,律师执业权利的延伸也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可以说,有时律师就是当事人及其家人的“救命稻草”。
但是,律师这一职业,真的像影视作品中演的那么威风吗?真的像《律政佳人》中演的那样光鲜吗?
一张刷爆网络的“半裸”照
2016年6月,一张律师衣冠不整站在法院门口的照片,在网络上“走红”。据媒体报道,广西律师吴良述前往南宁市青秀区法院立案期间,因法院“不予立案,也不出具收件回执”一事,立案争议被引申为信访事件,随后又因信访部门工作人员怀疑其用手机录音引发法警“强制检查”,气愤之余,吴良述站到法院门口让同事拍下照片。后经调查认定,法警“用强制手段检查其手机,超出了可以使用强制手段的法定授权范围,是滥用强制手段的行为”。
记者梳理新闻发现,尽管近些年保障力度不断加大,但律师执业权利被侵害的事件仍时有发生。2016年3月23日,陕西省某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作为陕西某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在西安市某区人民法院出庭参与该劳务公司与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劳务纠纷一案。法庭辩论阶段,律师陈述观点时,旁听席上的西安市某区的一位人大代表,因与该案一方有利益关系,突然冲到辩护席破口大骂并挥拳殴打该律师,致其受伤。
光鲜群体背后的诸多无奈
“其实律师这个职业对一些人而言可能是比较敏感的,毕竟在很多人眼里,律师就是打官司的,而打官司好像就不是什么好事。”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的温鸿恺律师说,大概是今年年初,自己接到了一个关于经济纠纷的案子,该案需要去外地的某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查看一个已经注销的个体工商户的信息,而当他带着所需的证明和资料来到该地,对方却以需向上级反映为由拒绝,温鸿恺律师与该所所长以及工作人员几经交涉无果,最后只能无功而返。“如果这是对我的当事人十分必要的证据,那么后果可想而知。”温鸿恺律师对记者说道。
此外,某些部门不愿配合律师调查取证也是常见的事情。“需要某个部门出示文件的时候,就可能出现给律师查询,但是不给文件盖章并且不许复印只能拍照的情况;或者需要去某些部门查询资料时带着市里规定的相关材料还不够,还要准备各个管辖部门需要的材料,如果不把各个部门跑遍了,弄清他们所需的材料和流程,很有可能白跑。”一位律师无奈地说道。
王霜(化名)律师告诉记者,当案子进入到法院层面之后也不一定是一帆风顺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但是某些法官可能提前一两天通知律师,甚至直接告诉当事人而不告诉律师。
“有些当事人不懂就答应了,如果律师当天有两个庭审就很难办。没接传票的还好说,如果接了传票了就非去不可,否则可能会被判为撤诉或者缺席。”王霜说,前几天自己有个当事人接了传票后才告诉自己,而自己当天还有其他的庭审,和法官多次沟通无果,最后只能在一个上午的时间里从一个区的法院到另一个区的法院完成开庭。虽然时间很紧张,但是王霜依然很庆幸自己能及时赶上两个庭审,不然就耽误了当事人的大事儿了。
不仅如此,王霜表示,在庭审时法官和书记员打断律师说话的现象、联系法官难的问题都是常见的问题。“最有趣的是,法院一般都有材料传达窗口,就是为了当事人或者律师想要递交材料却又联系不上法官的情况设立的,但是如果一次性递交的材料很多的时候,窗口的工作人员便会拒收。那这个窗口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呢?”王霜律师质疑道。但是对此,温鸿恺律师依然感到十分庆幸“近几年法官和书记员打断律师说话的问题已经改善很多。”
“看守所的会见室很少,并且允许会见的时间并不长,每次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都需要很早就去排队,经常五点就起床准备去看守所,最久的一次等了一个上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说。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的逯松叶律师是一位擅长刑事辩护和民事辩护的女律师。其表示正如有些律师所说,看守所会见室比较少,经常需要“大排长龙”的问题的确存在。而且曾经申请会见所需的材料很多,经常要带一袋子材料去看守所。“不过现在已经好很多了,会见室比以前多了,而且现在看守所可以用微信、电话预约,也方便了很多。”逯松叶律师说,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部门执行力不足,个别人员素质差的问题,此外很多执法部门对律师的重视程度不足也是律师办案中的困扰。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受关注
据报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律师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已发展到近33万人。近年来,律师执业权利已经引起了多方关注。2015年,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充分保障律师职业权益,为律师执业创造更好环境;201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明确要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护权等八大诉讼权利。今年,更是陆续发布一系列关于保护律师执业权益的政策。
今年1月,第九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律师协会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规则(试行)》,确立了“依法、规范、及时、有效”四大维权原则,细化了律师协会维权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律师协会在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害时第一时间站出来。2月份,全国律协下发通知,要求各律师协会2017年第一季度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
今年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律师协会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通知》列明了律师维权的三种具体渠道,即向办案机关或者其上一级机关投诉,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向注册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律师协会申请维护执业权利,并把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申请维权的主要途径。
4月26日上午,司法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就“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做相关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指出包括会见问题、阅卷的问题、法庭辩论的问题、材料提交的问题、律师投诉后得不到回应的问题等10个常见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存在问题的方面。次日,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5起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典型案例。
温鸿恺律师对于出台的这些政策感到由衷地高兴,其认为陆续出台的这些政策表明国家层面对于律师这一职业更加重视,如果律师的执业权利得到保证,那么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保障。“政策出台后有了一些律师的绿色通道,很多部门和个人也能更充分地听取律师的意见,这就使律师和当事人的权利更能得到尊重和保障。”逯松叶律师也表示。
省律协:已成立两个中心
辽宁省律师协会(以下简称省律协)会长杨兴权认为这些政策的出台,对律师行业的发展和法治国家的建设都具有很深远的影响。首先推动了律师业的健康发展;其次,促进了律师的规范执业。“打铁还须自身硬,律师执业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律师工作能否发挥作用,都与律师具体的执业行为有关,这也就要求律师必须规范执业,依法依规执业,守住底线,不触红线。”杨兴权会长说道。
据杨兴权介绍,针对已经出台的政策省律协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多管齐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首先,省律师协会以及全省14个市律师协会,都成立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并公布了维权电话、投诉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地址等信息,建立了律师维权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其次,省律协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协商,经省委政法委批准后,着手建立了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第三,针对律师调查取证难、律师出入法院接受安检、庭审中律师发言被随意打断等问题,正在与省高院进行积极沟通和会商,努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行律师诉讼调查令制度;第四,建立了“辽宁省律师新闻发言人制度”和“辽宁省律师行业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加强对优秀律师及其事迹的宣传;第五,为全面推进律师代理申诉工作,自去年10月份以来,我省按照相关要求,与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了律师代理申诉案件的工作细则,建立了代理申诉案件的律师库,并派驻入库律师进入省、市两级的公、检、法部门开展信访接待工作。“辽宁省的两个中心成立于2017年2月20日,省及各市的投诉受理查处中心自成立以来,共接待投诉12起,受理查处5件。”杨兴权会长总结道。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问题也难免存在,对此,杨兴权会长也隐隐有些担忧,“这些政策的出台是很有针对性的,关键在于如何落实。任何政策的实施,都可能会出现本土化或地方化现象,虽然因地制宜很必要,但不能偏离政策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