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创新管理,辽阳市弓长岭区司法局组织5家乡镇(街)司法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在加强思想帮教方面,司法所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回归后最怕得不到社会谅解的实际问题,坚持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并通过面对面谈话,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重新做人。
在加强心理帮扶方面,司法所为解决刑满释放人员普遍存在自卑感,需要得到社会更多认同的特殊心理需求,组织心理咨询师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和心态矫正,引导他们克服怕被歧视的心理压力;对心理已经处在亚健康和有心理疾病的对象,明确专人进行“一对一”帮教。
在加强教育培训方面,为增强刑满释放人员的生产劳动技能,提高其就业率,各司法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培训,对犯罪较轻、表现好、无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人员推荐就业。
弓长岭区司法局根据不同刑满释放人员的特点 “对症下药”,分别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和对策,从而达到了消除犯罪心理,引导刑满释放人员积极面对社会和生活的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