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发文,授予全国100个单位“‘十二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示范单位”称号,锦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此殊荣,辽宁省仅有3家单位获此殊荣,锦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排名全省第一位。
据了解,近年来,锦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紧紧围绕锦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认真组织实施法律援助项目,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和未成年人五类特殊困难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以来,锦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围绕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任务目标,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办理涉及残疾人案件78件、老年人案件197件、未成年人案件58件、农民工案件311件、妇女维权案件407件。该中心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岗建设,在总工会常年设立法援律师服务岗,及时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今年,锦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被锦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政法系统法治建设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