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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开展中小学生“晨读宪法”活动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白国军 通讯员 赵晓峰 | 发布时间: 2016-12-05 10:18
  11月29日早上,记者走进锦州的中小学教室,看到同学们整齐地坐在座位上,每人手里捧着一本印有国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字样的读本,认真地朗读着。“孩子们,今天我们所朗读的《宪法》,就是我们所要遵循的基本规则,要牢记在心。”老师告诉孩子们。
 
  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锦州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校联合开展的“晨读宪法”活动在站四小学拉开序幕。本次活动时间为11月29日至12月2日每天上午的第一节早读课。全市各中小学校均同步开展“晨读宪法”活动。
 
  早读课上,站四小学组织全体师生利用晨读时间集体朗读了宪法的序言及正文中的部分章节、条款,该校四年一班还组织开展了一堂“学习宪法、点亮未来”主题班会。随后,该校举行了以“在宪法的旗帜下成长”为主题的升国旗仪式。在升旗仪式上,锦州市司法局局长王凤山对中小学生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做合格守法小公民提出了期望和要求。站四小学的法治辅导员张茜律师为全体师生讲解了宪法的重要意义和法律地位。
 
  “晨读宪法”活动的开展,有利于使宪法走进学校,走进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在学生心中种下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种子,有利于提高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素养,使他们感受宪法的崇高和庄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