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沈阳市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沈阳市道交委办公室联合对省治超办和省道交委通报的三类源头企业代表开展集中约谈。通报了《辽宁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安全责任加强严重超限超载源头监管的函》,强调了超载超限的严重危害性,并对相关企业提出具体要求。
要充分认识开展超限超载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并重的治超方针,在严格路面执法的同时,强化货运源头监管,积极探索建立治超长效机制。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将相关企业列入市治超监管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百吨王”货车等3类源头企业管理力度,迅速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求各源头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车辆进行装载,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不出站;要建立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对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车辆装载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和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