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清河区:为社矫人员搭建致富平台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通讯员 宋健 | 发布时间: 2016-09-12 11:13
  铁岭市清河区红旗街道某社区的陈某是一家摄影工作室员工,但他还有一个身份——社区矫正人员。陈某因年少冲动,触犯刑律,被判了缓刑,目前正接受社区矫正。
 
  刚接受矫正时,陈某四处打零工,生活不安定,思想波动也很大,每次到司法所参加学习或活动时,总是回避人群。红旗街道司法工作人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于是,社区司法所工作人员便经常和他谈心交流并进行家访。在一次谈心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陈某从小就对摄影艺术感兴趣,但因目前身份特殊,对前途有所顾虑。司法所工作人员便鼓励他放下思想包袱,同时为他出谋划策、筹措资金,逐步引导他走上摄影道路。
 
  经过两个月筹备,陈某在市区一间摄影工作室应聘成功,成为了一名摄影师,收入虽然不高,但在他的努力下,工作能力已经得到老板和同事们的认可。如今,陈某已经开始筹备摄影工作室,打算自己独立经营了。
 
  “我非常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有了他们的支持,即使是在社区矫正期间,我依然能够创业,实现自己的价值。”陈某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