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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清河:整合资源 创新矛排机制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栾岚 通讯员 宋健 | 发布时间: 2016-09-05 10:28
  近日,在铁岭市委政法委召开的各县区综治办主任会议上,清河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刘淑杰对该区如何化解矛盾纠纷做了发言,她说:“今年以来,全区始终把积极预防、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做实做细预防、排查、调处各个环节工作,着力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
 
  刘淑杰说,区综治办整合乡镇机构力量,组建综治工作中心。乡镇综治工作中心把乡镇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等部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职能合并,设立规范的接访大厅,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实行首问负责制,群众到乡镇综治服务中心反映的每一起矛盾纠纷,都统一登记、建立台账,具体属哪个部门负责、哪个领导分管、什么时间有个说法,由工作中心负责协调督办,预约调处,限时办结,避免了群众跑冤枉路、部门之间互相扯皮,从而适应乡镇机构精简、充实加强综治工作力量、更好地服务群众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刘淑杰表示,通过整合区直部门职能优势,形成了联动调处态势。清河区将当前突出的矛盾纠纷划分为土地征用、拆迁赔偿、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等15种类型,明确由区直15个牵头部门和36个责任单位“归口办理”,包排查、包调处、包巩固,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涉及重大改革和在全区有影响的矛盾纠纷,由区级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一案一组,综合施治。
 
  通过整合基层调处队伍,提高预防和调处能力。区、乡、村建立三级调解组织55个,区乡二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6个,配备人民调解员350人,矛盾纠纷信息联络员431人。同时,还聘请德高望重的退休老干部、知名人士、优秀民调干部兼任首席调解员,受乡镇综治工作中心、村综治工作站的委托,直接主持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